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窑炉煤改气项目建筑工程 施工评标结果公示
招标人 |
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 |
项目名称 |
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窑炉煤改气项目建筑工程施工 |
招标方式 |
公开招标 |
招标代理机构 |
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|
开标时间 |
2018年11月27日下午14:00 |
评标办法 |
有效合理低价法 |
中标候选人 |
第一中标候选人: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:16081247.00元 项目负责人:荣伟 证书编号:00617572 工期:240日历天
第二中标候选人: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:15983602.82元 项目负责人:黄永霞 证书编号:01246968 工期:240日历天
第三中标候选人:中建国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:15950336.36元 项目负责人:刘玉辉 证书编号:00507705 工期:240日历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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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 |
2018年11月30日―2018年12月3日 |
异议电话 |
0551-65373320 0558-5368404 |
备注 |
一、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(一)异议人名称、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; (二)被异议人名称; (三)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; (四)相关请求及主张; (五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,否则不予接收。 二、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 (一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 (二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 (三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异议,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。对于提供虚假材料,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。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|